福清的陈阿婆二婚与老伴相伴十余年,可老伴翁先生离世后,她却被继子女拒绝继续居住在老宅,围绕关于房产遗产的分割,双方各执一词,亲情陷入僵局。陈阿婆求助帮帮团栏目组,希望能化解这场家庭纠纷,让自己的晚年有个妥善的安置。
相伴十余载,房屋产权引争议
陈阿婆早年丧偶,17年前经人介绍,与同样丧偶的远房亲戚翁先生结为夫妻,两人相互扶持走过十余载。2023年翁先生离世后,陈阿婆与继子女的关系急转直下,甚至被禁止居住在老伴名下的老宅。
据悉,该房产为翁先生婚前财产,其前妻已分割一半,剩余一半作为翁先生的遗产,由陈阿婆与翁先生的三个子女共同继承,陈阿婆可继承八分之一的产权。
无依无靠的陈阿婆只能暂居女儿家,靠做护工维持生计,其亲子女因生活拮据也无力赡养,这让她更希望能拿到遗产补偿安度晚年。
诉求五万遭拒
陈阿婆提出,希望继子女一次性支付5万元补偿,她便放弃房产继承权,可这一诉求被继子女直接拒绝。
此前翁先生的大哥张大爷曾出面协调,协定过方案:由继子女出3万、陈阿婆亲儿子贴2万,凑齐5万元了结此事。可此方案却遭到陈阿婆反对,她认为遗产补偿不该由亲儿子承担。
张大爷还提出,翁先生生前将户口迁到陈阿婆家,按当地风俗算“嫁出去”,无权继承房产,这让本就难解的纠纷,又多了一层阻碍。
继子吐露心结
调解小组电话联系上继子阿强,他道出了内心的深层不满:父亲生前对陈阿婆一家多有照料,陈阿婆的小儿子在他家生活十余年,父亲都尽心照看。可父亲患癌后,陈阿婆却选择外出打工,未亲身照料,赚来的钱还用于帮亲儿子抵债。这让继子女们难以接受,也成了双方无法和解的关键隔阂。
对此陈阿婆解释,外出打工是为了偿还自己的欠款,并未动用老伴的钱财,可继子女始终无法释怀。
调解小组明确指出,继承权是法定权利,与户口、当地风俗无关,陈阿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,理应享有遗产分割的权利,同时也劝说双方放下过往矛盾,聚焦遗产分割的核心问题。
双方各退一步达共识
调解过程中,继子女只愿支付3万元补偿,陈阿婆则坚持5万元的诉求,双方陷入僵持。
调解小组从中调解,提出3.8万元的解决方案:继子女支付3.8万元补偿款,陈阿婆放弃房产继承权,且后续配合办理房产相关过户手续。
调解小组劝说陈阿婆,着眼现实放下心结,无休止的拉扯只会伤身,不如拿钱了结安度晚年;同时也告知继子女,房产过户需陈阿婆配合,适当让步才能彻底解决问题。
最终双方均松口同意,在高山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见证下,签署了正式协议。
继子阿强当场向陈阿婆支付3.8万元补偿款,陈阿婆也承诺放弃继承权并配合后续手续,双方握手言和。
这场因遗产引发的家庭纠纷,终于在情、理、法的平衡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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